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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机构设置及职能 |
(一)办公室
协助县供销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;实施重大改革方针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;研究拟定全县供销发展战略、规划、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;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,制定机关工作制度,并进行督办检查;承担公文管理、档案、信息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、后勤、接待工作。
(二)财务资产股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、会计、税务、审计、金融、统计等政策法规,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;制定全县供销社系统“一县一社”财务管理办法并指导企业会计核算工作,实施企业目标责任制,组织“一县一社”财务核算及内部审计,负责统一管理各项资金,指导系统扭亏增盈工作。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年度计划,承担政府委托的国家重要商品的计划安排,储备和调拨工作;组织对农村市场和有关业务的分析、预测和预报,负责统计工作。
(三)经济发展股(对外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,一个机构二块牌子)
根据县政府嘉政发[2002]7号文件精神,贯彻执行国家烟花爆竹专营政策;研究、拟定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法;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资格;定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培训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,强化安全经营监督检查,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经营违法活动,维护市场经营秩序,确保企业安全经营。研究制订系统资产管理制度,行使出资职能,组织系统资产开发和招商引资,负责系统改制中清产核资、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拍卖出租;组织“一县一社”资产经营。承担政府授权的行业管理,对系统化肥、棉花、鞭炮、中药材、再生资源等行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协调服务,指导有关项目的开发及利用。
(四)人事监察股
研究供销社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,负责系统机构编制、劳资和在职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,负责企业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及干部考核工作,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,负责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干部在职专业技术等级鉴定和评聘工作,配合党委抓党务、纪检监察、来信来访、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。
(五)合作指导股(对外挂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牌子,一个机构两块牌子)
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,组织、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,组织、指导全县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,总结推广经验;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,收集、提供、发布农村经济信息,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、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,组织各类合作经济参与农产品流通,为农业、农村、农民提供综合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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